WTO/TBT通报详情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TBT/N/AUS/185
通报日期:2025-10-07

通 报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3 依据的条款:
4 覆盖的产品:
  • HS:
  • ICS:1995
5 通报文件的名称:澳大利亚《征求意见稿——车辆标准(澳大利亚设计规则 81/03 – 轻型车辆能耗标签)2025》
页数:
使用语言:
6 内容概述:

负责机构提议采纳一项新的澳大利亚车辆标准。
本通报概述了该机构建议澳大利亚政府采纳新的《车辆标准(澳大利亚设计规则 81/03 – 轻型车辆能耗标签)2025》,以强制要求为总质量(GVM)不超过3,500公斤的新型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辆加贴新的能耗标签。对于GVM在3,500至4,500公斤之间的车辆,如果其贴有包含车辆燃油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和/或续航里程信息的标签,则也需符合此要求。
现提议一种新的标签格式,以与ADR 79/05中采用的新测试程序保持一致。
该机构提议,ADR 81/03 应强制要求所有自2026年7月1日起获批的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车型,以及所有自2028年7月1日起供应的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必须加贴新的能耗标签。该新标签将要求制造商报告根据WLTP或40 CFR 600测定的燃油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和电池续航里程值。
由于WLTP无法为内燃机动力车辆计算等效的城市或市郊燃油消耗值,新的能耗标签基于当前在ADR 81/02中为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采用的标签格式,并作了一些微小更改,使其适用于所有车辆,无论其燃料类型如何。
拟议标准采用了转换程序,以使按照WLTP或美国测试程序测试的车辆能够符合《新车能效标准法案》。
由于《2024年新车能效标准法案》规定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基于联合国第101号法规(通常称为新欧洲行驶循环或NEDC)采用的测试,ADR 81/03草案的附录B规定了一个程序,使按照WLTP或40 CFR 600测试的车辆能够计算等效的二氧化碳排放值,以便为符合《新车能效标准》而在"获批车辆登记册"上进行报告。该转换程序由澳大利亚政府在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并咨询了由车辆制造商代表和对新车能效标准感兴趣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排放测试技术工作组"。
新西兰目前根据《2022年陆路交通规则:车辆能效与排放数据》采用了类似方法,详见:
https://www.nzta.govt.nz/assets/resources/rules/docs/vehicle-efficiency-and-emissions-data-2022.pdf
如果制造商不希望使用此程序来计算在RAV上报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还提议允许ADR 81/03允许车辆按照联合国第101号法规进行测试,以确定在RAV上报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从而符合《新车能效标准法案》。

7 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相关文件: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10 提意见截止日期:
11 备注:
平台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 即 注 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