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
|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otif.00/178 | |
| 通报日期:2000-04-11 | |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加拿大工业部 |
| 3 | 依据的条款:2.9.2[ ],2.10.1[ ],5.6.2[X ],5.7.1[ ],其它: |
| 4 |
覆盖的产品:测试实验室
|
| 5 |
通报文件的名称:无线电远程通讯法案和无线电通讯法案----第SMSE-003-00号通告----加拿大工业部对于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
| 6 | 内容概述:特此公布:加拿大工业部正在发布第2号“加拿大工业部指定测试实验室的程序”和“加拿大工业部对测试实验室进行认可的程序”。通过指定这一过程,加拿大工业部把已通过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视为具有法定资格的实验室,以对加拿大的或国外的要求进行测试。 通过认可这一程序,官方机构对于具有法定资格的测试实验室或个人进行的规定试验给予正式承认。 2000年3月25日对它们一公布,这两个程序将生效。对于这两个程序的修订是编辑性的和为阐明过程的。当要求由已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进行测试时,这两个程序适用于:远程无线电通讯设备、无线电设备、以及在相互承认协定或协议(MRAs)附录中的电磁兼容性(EMC)部分。 本通告也是对那些由加拿大工业部根据废除的试验设备审批程序,而已经批准的加拿大的或国外的测试实验室一个提醒,根据终止附加程序表,这些实验室将在2000年6月1日前,维持其认可状态不变,该时间以后,这些测试实验室将要求按照ISO/IEC指南25:1999或者ISO/IEC 17025:1999的规定,重新进行认可,并由加拿大工业部指定。 |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贸易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00年3月25日,加拿大公报第1部分 |
| 9 |
|
|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0-05-24 |
| 11 | 备注: |